发布时间:2025-09-11 23:17:49 来源:顶点百科网 作者:热点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省人社厅实施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
责任编辑:付基恒
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办理补缴时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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